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十六条和市政府201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,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12年3月16日起,对你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,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(调查)有关单位。请予以配合,并提供有关资料(包括电子数据资料)和必要的工作条件。
审计组组长:吴有祥
审计组成员:吴又明 袁梅芳 付淑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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